建標〔2021〕46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廣德市、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有關單位:
為維護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合法權益,引導各方合理確定建設工程人工費用,促進我省建筑業健康發展。根據《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各市造價管理部門應定期發布人工價格信息,并可作為調整我省建設工程人工單價的依據。現將建設工程人工價格信息發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造價管理部門應建立人工價格信息采集、測算、發布機制。人工價格信息應包括編碼、名稱、計量單位、人工信息價。
二、人工價格信息采集應遵循多渠道、多工種、數據真實有效,周期合理原則。
三、人工信息價應由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組成。
四、人工信息價按每工作日8小時測算,同時應考慮市場勞務工資對應的工作時間、工作強度、工作效率、是否攜帶簡易生產工具、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額度與定額人工單價之間的差異。
五、市造價管理部門應于每季度初5日前在市建設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或期刊發布上季度人工價格信息。
六、人工價格信息與我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施行的定額配套使用,是編制投資估算、設計概算和最高投標限價的依據,是施工企業投標報價的參考。
七、人工信息價與定額人工單價的價差只計取稅金。
八、發承包雙方應在施工合同中約定人工費的調整方法,未約定的,應按照施工期間對應發布的人工價格信息進行調整。
九、市造價管理部門應加強建筑市場勞務價格的監測,當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時,應適當增加人工價格信息采集頻次,適時發布。
十、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