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績溪縣華陽鎮紀委收到由縣紀委監委轉交的關于華陽鎮東山社區第二網格黨支部委員毛國忠酒后駕駛受到行政處罰的問題線索后,立即成立核查組,對該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
【情況核查】
經查,2018年3月15日23時左右,毛國忠酒后駕駛小型轎車從績溪縣楊柳路“老毛燒烤”店出發,途中沿楊柳路、花園轉盤往文峰路方向行駛,經過文峰路和環宇超市交叉口路段時,遇到交警路查。經現場檢測,毛國忠體內酒精含量為62㎎/100ml,縣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毛國忠罰款一千五百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行政處罰。
【處理結果】
毛國忠身為基層黨支部委員,本應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帶頭遵紀守法,但他卻在全縣開展賭博、酒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期間,頂風違紀違法,飲酒后仍駕駛機動車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且在公安部門調查詢問時,毛國忠未如實表明自己的黨員身份。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華陽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毛國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其東山社區第二網格黨支部委員職務。
【違紀者說】
“我知道酒駕屬違法行為,社區黨組織也反復跟我們黨員強調過,酒后不能駕駛機動車,但我還是置若罔聞,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我家離吃飯的地方其實不過千米距離,當時認為自己年輕,平時駕車比較穩妥,加上此次喝酒后又比較清醒,感覺應該不會出事。我對自己酒后駕駛的行為感到十分懊悔,深知作為黨員干部不該犯這種低級的錯誤。在交警詢問是否為黨員身份時,我感覺自己給黨組織和父母丟了人、蒙了羞,所以沒敢說實話、一錯再錯。現在想來,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自己的紀律和規矩意識不強,平時對黨紀法規學習不夠,盲目自信、心存僥幸。通過深刻反思,我虛心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今后一定嚴格要求自己,加強學習、吸取教訓,時刻警醒自己要遵紀守法。”毛國忠面深深地懺悔道。
【執紀者說】
自2017年10月以來,績溪縣持續開展黨員干部參與賭博、酒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而毛國忠卻在專項整治期間心存僥幸、頂風違紀,最終受到黨紀處分和組織處理。該案例反映出個別黨員干部深知法不可逾、紀不可違,但仍以身試法,不僅自己受到了黨紀處分,也給家人蒙了羞,更損害了黨員干部在人民群眾心中的良好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僅要進一步嚴明紀律,更要靈活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要及時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形成教育提醒常態化,實現精準監督、有效監督,積極遏制黨員干部參與賭博、酒后駕駛機動車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切實維護黨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