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委托有關院校在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定向培養公共管理碩士和工商管理碩士的通知
建人函〔2012〕1082號 |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設委)、行業主管局(辦、處)、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處),廣德、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省屬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和《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十二五”規劃》,拓寬人才培養渠道,加快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促進我省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經研究,決定委托合肥工業大學管理學院定向培養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委托安徽大學管理學院定向培養公共管理碩士(MPA)?,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MBA的招生對象: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各市及廣德、宿松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屬有關企業可在自愿報名的基礎上組織推薦報考人員,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二、學制和學位 學制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學員修滿學分,成績合格并通過論文答辯者準予畢業, 分別由兩所院校頒發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三、培養費用 凡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學員,可享受兩所院校降低15%學費的優惠政策。 其中,合肥工業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學費原分別為5萬元和3.5萬元,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學員的學費分別為4.25萬元和3萬元;安徽大學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學費原為2.4萬元,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學員的學費為2.04萬元。 四、報名和考試 請各市及廣德、宿松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屬有關企業對照條件,積極做好本地區、本單位的推薦報名工作。報考人員要按照招生簡章的流程要求及時完成各項報名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招生考試須經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為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內容見招生簡章,復試由學校自行組織,具體時間和程序安排見兩所院校網站。報考人員被錄取后,憑錄取通知書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學費減免手續。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事教育處 張凡 電話(傳真):0551-2871546 附件:1.合肥工業大學2013年MBA、MPA招生簡章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