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海外公司總經理吳康向大會作了題為《戰略引領 推進轉型 強化管理 為實現海外公司“十二五”新跨越而努力奮斗》的工作報告。報告對海外公司2010年各項工作作了系統回顧,對“十一五”期間的經驗與不足進行了歸納分析,對公司發展的內外環境和目前形勢作了理性評估,對今年海外公司的目標任務和實施方略作了全面部署。
報告說,2010年,海外公司在國際經濟形勢復雜多變、市場競爭加劇的不利情況下,國際業務產值、利潤、新簽合同額均保持了穩定增長,再次為安徽建工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公司再次進入“ENR全球最大225家國際承包商”行列,列157位,較2009年提升11位,進一步提升了企業品牌美譽度。
報告在回顧總結“十一五”工作時指出,“十一五”時期是海外公司創業發展取得重要成果的階段。五年來,公司整體實力明顯增強,具備了一定的國際競爭力;公司業務集中程度顯著增加,市場布局和業務結構趨于合理;公司發展戰略逐步成型,基礎管理更加規范,機制改革屢有創舉,隊伍建設成效顯著。
報告指出,2011年和“十二五”期間,海外公司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123”國際戰略,努力推進戰略轉型,“鎖定非洲,拓展亞洲,探索歐美”,強化戰略管理,推進經營轉型,打牢發展基礎,加強風險控制,危中尋機,化危為機,努力實現海外公司健康穩定發展。為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標任務,努力實現“十二五”規劃“開門紅”,吳總強調重點要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強化戰略管理,引領企業發展;二是轉變發展方式,提升發展質量;三是加強企業管理,夯實發展基礎;四是提升軟實力,加快新發展;五是加強黨建工作,構建和諧企業。
報告號召全體“海外人”振奮精神,開拓創新,大步向前,共克時艱,努力為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開好局起好步,開創海外公司更加美好、更加輝煌的明天。
胡運成董事長在會上發表了重要講話。胡董事長在簡要回顧安徽建工成立以來4個發展階段的特點和海外公司“走出去”歷程后,總結分析了“十一五”以來安徽建工和海外事業健康發展的經驗和體會:一是堅持戰略引領;二是在國際范圍內整合資源;三是不斷創新,走具有自身特色的發展之路;四是領導者控制風險、處理危機、駕馭市場的能力和愛崗敬業、忠誠奉獻的意識決定著企業的成敗;五是堅持剛性的制度和柔性的文化兩手抓;六是企業要健康發展必須不斷提高執行力;八是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三者的辯證關系;九是堅持生產經營和資本經營兩條腿走路。
胡董事長在分析“十二五”期間海外公司面臨的內外部環境后指出,“十二五”時期總的形勢仍然是機遇大于挑戰,優勢大于劣勢,海外公司要珍惜和鞏固“十一五”以來的發展經驗,保持和發揚“十一五”以來形成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克服和應對好人才缺乏、管理相對粗放、學習總結不夠等不足,堅持貫徹科學的發展思路和發展戰略,在基礎設施、房建、投資貿易三大板塊上下功夫,堅持在國際范圍內整合資源,逐步向高端傾斜,突破資金、人才、信息瓶頸,實現從“借船出海”到“造船出海”、從依附型到自主型的轉變。
胡董事長就做好海外公司2011年的工作提出了十點意見:1、認真學習貫徹集團公司2011年工作會議精神,將2011年和“十二五”戰略目標分解落實到位,確保完成并爭取超額完成2011年目標任務;2、優化海外公司發展戰略,用戰略統一員工的思想和行動;3、加強自身的素養、能力和創新意識建設,進一步優化組織結構、健全制度體系、鍛造工作流程,從而進一步提升執行力;4、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定信心走安徽建工海外發展特色之路;5、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發展方式,創新工作模式;6、善于整合資源,突破發展瓶頸;7、建立符合海外特色的文化和制度體系;8、進一步提升風險管控力度,有效規避風險;9、建立健全危機應對機制,提升危機處理能力;10、不斷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能打硬仗、對企業忠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海外員工隊伍。
海外公司黨委書記周愛軍作了大會總結講話。周書記提出,我們要認真貫徹集團公司2011年工作會議精神,牢牢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戰略思想,自覺走科學發展的道路。不論形勢如何變幻,環境如何變化,市場如何艱險,我們都要堅定實施從以“借船出海”為主向“借船出海”與“造船出海”并重的轉變,從以房建一業為主向基礎設施、房建、貿易和投資業務多業并重的轉變,從以非洲市場為主向非洲、亞洲、歐美多市場并重的轉變。我們要不斷加強作風建設, 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心系一線,主動服務;要大力加強職工團隊建設,積極探索具有海外公司特點的選人用人機制;大力培育以“和諧、活力、團結、奉獻”為主要取向的共同價值觀,構筑特色鮮明的海外文化;要繼續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繼續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認真做好新形勢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會上還表彰了2010年度海外公司勞動模范;簽訂了2011年度目標經營責任書;表決通過了《安徽建工集團海外發展公司廠務公開實施辦法》、《安徽建工集團海外發展公司2011年度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工資分配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