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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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7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2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2002年10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預防因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對環境造成不良